新闻公告

OD体育亚洲官方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发文单位: 发文时间:2023-03-22

OD体育亚洲官方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为持续优化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我院研究生生源质量,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1.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学院成立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拟录取名单等工作进行审核,同时建立台账制度,强化痕迹管理,对全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各项工作平稳顺利开展。

2.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复试考核工作。

三、复试方式及复试时间

我院一志愿复试工作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时间:2023329日,地点: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文汇楼11106、文汇楼11107

四、资格审查

考生应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附件1)、复试通知书、复试诚信承诺书(附件2)、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材料(仅享受加分政策考生)以及资格审查要求中提到的其他相关材料。同时提供电子版身份证复印件(PDF版),以考生编号+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zaoyoujiao1@163.com,以及纸质版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请考生于2023327日提交所有材料至云南大学呈贡校区医学大楼三楼会议室1302

(一)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提交《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附件1),应届毕业生由本人毕业学校所在学院党组织填写并盖章;有工作单位人员由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并盖章;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档案所在部门填写并盖章。若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者应说明具体情况,经学院同意后可暂缓提供,但最迟提交时间不得晚于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前。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早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不能在线验证报告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除以上要求外:

1. 应届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交毕业后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

2. 往届少数民族考生(双少生),须提交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和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单位签定的《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培养合同书》 

(四)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须核查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五)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并进入复试的考生,还须核查考生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六)所有考生在复试前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七)审查考生已经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情况(含第一志愿考生和已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如果考生接收了其他学校的待录取,则取消其在我校的复试资格。

(八)审查考生缴纳复试费的情况。

(九)资格审查:请考生于2023327日提交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录取资格。

复试期间,学校将通过研招网报考信息与复试实考考生信息进行比对,确保考生身份真实有效,并留存备查。学院在录取新生开学报到后,可按学院学科设置、专业要求等进行二次复试、课程加试或随机抽查,不合格考生可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五、复试工作实施

(一)复试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模,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审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要求

根据学院招生规模,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并开展招生复试工作。

1.复试工作在院级纪律监察组监督下完成;

2.为保证人才选拔科学合理、提高生源质量,避免复试作弊的可能性,复试工作小组根据专业特点和培养需要提前准备好面试的试题,面试时随机抽取试题;

3.考生根据随机分配的考试顺序依次进行面试,包括专业素质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外语口语及听力考核

4.复试小组成员现场在每个考生的复试成绩单上独立评分,最终以平均分给出每位考生的复试成绩。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复试记录、复试结果的登记、复试记录表的收验、上交等工作;

5.复试秘书负责做好复试现场计时、考试记录等工作,对复试现场突发情况,如违规、作弊等情况要做好详细记录。

6.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保证全场面监控。认真做好每位考生的复试记录,确保复试各环节有据可鉴。

7.复试考场规则详参《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附件3

(三)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以考生在学期间素质和能力综合评价等级(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和面试成绩(设计综合性、开放性能力型试题和英语口语)来考察。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四)复试成绩

1.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其中外语成绩占20%(含外语口语水平测试和听力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占80%

2.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总计100分。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3. “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综合成绩在本专业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

4.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结果公布

复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复试结果报送研招办,由研招办审核后予以公布。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和巡视。

3.           实行录像回溯制度,对于关键环节以及考生提出异议的问题重点进行抽查和检查。

4.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5.           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七、复试费用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文),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硕士研究生考生100/人。

八、体检

学校校医院在复试期间为考生提供体检服务,考生可按需选择,体检要求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二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相关要求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录取资格。

九、录取

我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录取原则

1. 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其在报考专业或专业研究方向(仅按方向招生专业)的综合成绩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考生)。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如有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递补。

2. “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在专项计划内单独排名进行录取。

(二)信息公开

录取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在研究生院主页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保留入学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我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推迟1年后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根据研究生院培养办有关要求进行申请,详见录取材料。

(四)其他

1. 符合加分政策考生的加分情况以研招网后台下达的加分库为准,时间截至到报考专业复试开始之前。

2. 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的考生,不论何时,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申诉渠道

部门: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871-65033837(研招办),0871-65033908(纪检监察)

电子信箱:yuyzb@ynu.edu.cn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明远楼303

邮编:650504

部门:OD体育亚洲官方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871-65034346

院党委纪检:0871-65034112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呈贡校区医学大楼教学办公室1214

邮编:650091

十一、本办法由医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云南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

2.云南大学复试诚信承诺书

3. 云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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